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是怎样的?


年终奖计税方法的调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税务问题。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年终奖,也被叫做全年一次性奖金,指的是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这里面包含了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在过去,年终奖有两种计税方式可供选择。一种是单独计税,也就是把年终奖除以12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另一种是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即将年终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综合所得适用税率来计算纳税。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不过从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税方法调整后,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对于中低收入者来说,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可能更划算,因为他们平时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可能是负数或者处于较低的税率级次,将年终奖并入后,有可能适用更低的税率或者扣除更多的费用,从而减少纳税额。而对于高收入者,在之前单独计税可能会更有利,因为单独计税可以避免因并入综合所得导致税率跳档,缴纳更多的税款。调整之后统一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高收入者可能需要缴纳更多的税。 总之,年终奖计税方法的调整会影响到个人的纳税金额,纳税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收入情况来准确计算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