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职工和工会工作人员因参加工会活动或者履行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如果职工或工会工作人员不愿意恢复工作,用人单位则应当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这一规定旨在保护职工和工会工作人员依法参与工会活动、履行工会职责的权利,防止用人单位因职工参与工会事务而进行不合理的辞退行为。
二、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详情
曾有一家制造企业,企业内的工会主席积极组织职工参与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一次关于职工加班工资协商的工会活动中,工会主席代表职工与企业管理层进行沟通协商,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工资。企业管理层对此不满,认为工会主席的行为影响了企业的管理秩序,随后以“不服从公司管理”为由,解除了与工会主席的劳动合同。
法律处理过程及结果
工会主席认为企业的解除行为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后,认定企业的解除行为违反了《工会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恢复工会主席的工作,并补发其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应得报酬。企业起初拒绝执行,工会主席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工会主席的诉求,裁决企业恢复工会主席的工作岗位,并按照工会主席原工资待遇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企业最终履行了仲裁裁决。
三、法律建议
对于用人单位
- 加强法律学习: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职工参加工会活动以及工会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是受法律保护的行为,避免因不了解法律规定而做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 建立合法合规的内部管理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健全合法合规的管理制度,明确处理劳动纠纷的程序和方式。当与职工或工会在某些问题上存在分歧时,应通过合法、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而不是采取简单粗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 积极履行法律责任:一旦劳动行政部门认定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应积极配合,按照法律规定恢复职工或工会工作人员的工作,并补发相应报酬;如果职工或工会工作人员不愿意恢复工作,应依法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避免因拖延或拒绝履行责任而导致法律纠纷进一步升级。
对于职工和工会工作人员
- 了解自身权利:职工和工会工作人员应深入学习《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在参加工会活动和履行工会职责时所享有的权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 保留相关证据:在参加工会活动或履行工会职责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活动记录、沟通记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诉求。
- 依法维权:如果遭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应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或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会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和工会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职工和工会工作人员也应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确保法律规定得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