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活动和日常生活中,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是两类常见的合同形式,虽然它们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处,但在法律层面上存在着显著的区别。以下将从多个方面详细阐述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同时提供一些实用的法律建议。
合同形式上的差异
承揽合同在形式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尤其是在定作人为自然人的情况下,口头形式更为常见。例如,小明找街边的裁缝店定制一套西装,双方通过口头约定了西装的款式、面料、价格和交付时间等事项,这就构成了一个口头的承揽合同。
而承包合同中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这是因为建设工程涉及到国家对基本建设的监督管理,以及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所决定的。《合同法》第270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例如,某建筑公司承接了一个大型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就必须与开发商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等重要条款。
订立合同方式上的差异
一般承揽合同在订立时,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成立。比如上述小明定制西装的例子,他和裁缝店老板就定制的具体细节协商一致后,合同即告成立。
然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通常要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并且要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例如,某市政府要建设一座新的桥梁,就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企业参与投标,经过评标、定标等一系列程序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内容上的差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范围相对较窄,专业性更强。从狭义上讲,主要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三类合同。而且,无论是哪一类工程,都需要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例如,建设一栋高楼大厦,必须由具备相应建筑资质的企业来承担。
承揽合同的外延则更为广阔,涵盖了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多种类型的工作。并且,国家对承揽人的资质并无强制性的要求。例如,小李将自己的电脑送到维修店进行维修,维修店与小李之间形成的就是承揽合同关系,维修店并不需要具备特定的资质。
监理制度的差异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建设工程施工根据《建筑法》第30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强制推行监理制度。这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公共利益。例如,在上述住宅小区建设工程中,开发商会聘请专业的监理公司对工程的进度、质量等进行全程监督。
而承揽合同不强制性推行监理制度。比如小明定制西装的过程中,一般不会有专门的监理人员对裁缝店的制作过程进行监督。
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要求的差异
承揽合同的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标的物的质量。例如,小明定制西装时,可以和裁缝店老板约定西装的面料、做工、款式等具体质量要求。
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标的物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标准的要求。例如,桥梁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承载能力、抗震等级等质量标准,以确保公共安全。
实用的法律建议
- 明确合同性质: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清楚合同的性质是承揽合同还是承包合同,根据不同的合同性质,确定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 注意合同形式:对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并确保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明确性。对于承揽合同,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者履行期限较长,也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纠纷。
- 审查主体资质:在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要严格审查承包方的资质,确保其具备承担工程建设的能力和资格。
- 约定质量标准:无论是承揽合同还是承包合同,都应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标准,避免因质量问题产生纠纷。对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标准执行。
- 保留相关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注意保留与合同相关的各种证据,如往来函件、验收报告、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