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证
(一)明确举证责任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主张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那么原告就需要提供合同文本、交货凭证等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二)收集和整理证据
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要全面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证据的来源可以是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收集到证据后,要对其进行分类整理,制作详细的证据清单,注明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例如,在侵权纠纷案件中,律师需要收集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事故现场的照片、证人证言等证据,以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损害后果以及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
(三)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并且是真实可靠的,与案件事实存在关联。例如,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录音、录像等证据,可能会因为不具有合法性而不被法庭采纳。在实际案例中,某律师提交了一份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的谈话录音作为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该录音侵犯了其隐私权,法庭最终认定该证据不具有合法性,不予采纳。
二、质证
(一)对证据的“三性”进行审查
质证时,律师要从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三个方面进行审查。如果对证据的合法性有疑问,可以指出证据的取得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对证据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以提出证据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等情况;对证据的关联性有质疑,可以说明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是否存在逻辑联系。例如,在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对原告提交的借条的真实性提出异议,认为借条上的签名是伪造的,律师可以申请笔迹鉴定来确定借条的真实性。
(二)针对不同类型的证据进行质证
对于书证,要审查其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与原件一致;对于物证,要审查其来源是否合法,是否与案件事实有关联;对于证人证言,要审查证人的资格、与当事人的关系、证言的可信度等。例如,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对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一书证,律师可以审查认定书的制作程序是否合法,认定的事实是否准确等。
三、询问
(一)询问当事人
询问当事人时,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特点,采用合适的询问方式。可以先从一些简单的问题入手,逐步引导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例如,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律师可以先询问当事人结婚的时间、地点等基本情况,然后再询问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等关键问题。
(二)询问证人
询问证人时,要注意营造良好的氛围,让证人能够放松心情,如实陈述证言。可以先向证人介绍询问的目的和程序,然后再提出问题。提问要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诱导性问题。例如,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询问证人时可以这样问:“你当时在现场看到了什么?”而不能问:“你当时是不是看到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三)询问鉴定人
询问鉴定人时,要重点关注鉴定的程序、方法、依据等问题。如果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要求鉴定人作出解释。例如,在医疗纠纷案件中,律师对医疗过错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询问鉴定人鉴定所依据的标准、鉴定过程中是否考虑了患者的特殊情况等。
四、反询问
(一)准备充分的问题
在进行反询问之前,律师要对对方的证据和陈述进行深入分析,找出其中的矛盾和漏洞,准备好有针对性的问题。例如,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方当事人主张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律师可以通过反询问找出其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
(二)采用恰当的询问技巧
反询问时,可以采用交叉询问的方式,通过对不同证人或当事人的询问,揭示出矛盾和不一致之处。也可以采用诱导性问题,引导对方作出对自己有利的回答。例如,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通过对被告人和证人的交叉询问,找出他们在陈述案件事实时的不一致之处,从而削弱对方的证据。
五、法律建议
(一)充分准备
律师在进行举证、质证、询问和反询问之前,要对案件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收集和整理充分的证据,制定详细的诉讼策略。
(二)注重细节
在举证、质证、询问和反询问过程中,要注意细节,对证据的每一个环节、当事人的每一句话都要认真分析和思考,避免出现疏漏。
(三)保持专业和冷静
在法庭上,律师要保持专业的形象和冷静的心态,不受对方的干扰和挑衅,以理性的方式进行辩论和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