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婚前买的离婚时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房子是婚前买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怎么处理,是完全归买房的人,还是另一方也能分?是按出资比例分还是怎么算?想了解具体会考虑哪些因素,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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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式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一方在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这毫无疑问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前就靠自己把房子全款买下来了,那这个房子就只属于买房的这个人,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即使是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房产证,本质和前面这种情况一样,同样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这是因为从购房行为完成那一刻起,房子的归属其实就确定了,和房产证什么时候拿到手关系不大。《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都明确了婚前个人财产的独立性。 其次,如果婚前一方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不过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打个比方,小王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后来房子涨价了,那么共同还贷的钱以及房子因共同还贷而增值的部分,双方要分一分。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后,如果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那就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判决,法院通常会考虑双方对房子的贡献等因素。比如双方对购房出资的多少、对房屋装修等方面的付出等。 另外,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房子的分割还要适当考虑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要是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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