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年工资被拖欠该怎么办?


当遭遇连续三年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确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也指出,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遇到工资拖欠问题,第一步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这是最直接的方式,劳动者可以与老板或者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并了解公司的困难和支付计划。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 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政府部门。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一旦查实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另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申请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案件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或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决。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如果用人单位仍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