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房产公司微博宣传擅用他人图片是否违法,盗图是否构成侵权须赔偿?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图片的使用在商业宣传中变得极为普遍,然而,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图片的情况也时有发生。那么,2024年房产公司在微博宣传中擅用他人图片是否违法,盗图是否构成侵权并须赔偿呢?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著作权,也被称为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等,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当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作品时,就可能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这些权利。 对于房产公司在微博宣传中擅用他人图片的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属于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这里的复制包括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房产公司在微博宣传中使用他人图片,实际上就是将该图片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这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侵权情形。 一旦构成侵权,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在实际案例中,如果房产公司能够证明其使用图片是基于合理使用的情形,那么可能不构成侵权。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他人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但房产公司在微博宣传中使用他人图片,显然不符合这些合理使用的情形。 综上所述,2024年房产公司微博宣传擅用他人图片的行为是违法的,盗图构成侵权,侵权人须承担赔偿责任。房产公司在进行宣传活动时,应当尊重他人的著作权,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图片的使用授权,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