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业禁忌症是否有赔偿?

我在工作中被查出有职业禁忌症,现在很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从法律角度来说,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呢?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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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业禁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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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禁忌症指的是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关于职业禁忌症是否有赔偿,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如果劳动者被诊断为职业禁忌症,用人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对职业禁忌症患者进行妥善处理,比如未调离原岗位,导致劳动者病情加重进而发展成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赔偿的范围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一般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所以,职业禁忌症本身不一定有赔偿,但如果涉及用人单位违法违规等情况,劳动者是有权获得相应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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