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将购买的住房对外销售,遵从的三看原则是什么?

我买了套房子,现在想卖出去,听说要遵从三看原则,可我不太清楚这三看原则具体指啥。我就想知道这三看原则到底是看什么,对我卖房有啥影响,能给我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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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个人将购买的住房对外销售时,所谓的“三看原则”在税收政策等相关规定中较为常见,通常是看房屋购买时间、看房屋性质、看是否为普通住房。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是看房屋购买时间。这个时间的判定非常关键,因为不同的购买时间会影响到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等税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规定,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一般来说,如果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地区有所不同,北上广深地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其次是看房屋性质。房屋性质主要分为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在税收政策等方面存在差异。普通住房通常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标准建造的居住用房屋,各地对于普通住房都有具体的认定标准,比如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一定面积以下(如144平方米或120平方米等,各地规定不同)、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一定比例等。非普通住房则不符合这些标准。不同性质的住房在交易时缴纳的税费不同,比如前面提到的增值税政策,北上广深地区对于非普通住房就有不同的规定。 最后是看是否为普通住房。除了上述在增值税方面的影响外,在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方面也可能存在差异。例如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如果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转让时免征个人所得税,这里也会涉及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别。对于普通住房,如果满足相关条件可能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总之,“三看原则”在个人住房对外销售时起着重要的作用,它关系到买卖双方的税费负担等问题,在进行房屋交易时,一定要清楚了解这些原则,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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