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宅基地上使用别人建造的房屋30年,这块土地归谁?

我在一块宅基地上用着别人造的房子,到现在已经30年了。最近有人和我争这块地,说地是他的。我不太清楚这土地到底归谁,我用了这么久,有没有可能土地已经归我了呢?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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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宅基地归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首先,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不管是谁使用宅基地,不管使用多长时间,宅基地的所有权始终是归集体的,不会因为个人长期使用就改变所有权归属。 其次,关于宅基地使用权。通常情况下,最初获批宅基地使用权的人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不过,如果出现使用情况的变更,比如原使用权人长期闲置、自愿退出等,集体有可能收回重新分配。在您使用别人建造房屋30年这种情况中,如果当初是经过合法手续获得使用的,例如有租赁协议、借用协议等,且原使用权人没有明确收回的意思表示,那么您的使用有一定的合法性。但如果没有合法的使用依据,只是单纯长期使用,也不能直接认定您就获得了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涉及到土地权益的争议,双方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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