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九级且工资6000元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受了工伤,鉴定为九级,每月工资大概6000元。现在不清楚按照法律规定,我能拿到多少赔偿,想了解下赔偿的具体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方式,好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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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下工伤赔偿的一些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对于工伤九级的赔偿,主要涉及到几个重要的赔偿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在您的情况中,每月工资6000元,那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6000×9 = 54000元。 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有其他赔偿项目。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同地区的标准差异较大,比如有些地区可能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几个月的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是类似的计算方式。所以,您还需要查询您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才能准确计算这两项的赔偿金额。 另外,在工伤治疗期间,您还可以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也就是说,在您治疗工伤期间,单位要按照每月6000元给您正常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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