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权的滥用情形有哪些?
我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了一位员工帮我处理一些业务。我有点担心他会滥用代理权,损害公司利益。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代理权的滥用情形具体有哪些呢?这样我也能提前做好防范。
展开


代理权的滥用是指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违背了代理的宗旨和目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几种常见的代理权滥用情形。 第一种是自己代理。这指的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法律行为。举个例子,小张委托小李帮忙出售自己的一辆汽车,结果小李自己以低价买下了这辆车。这种行为就很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小张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第二种是双方代理。即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法律行为。比如,小赵同时接受了卖家小王和买家小孙的委托,来处理房屋买卖事宜。在这种情况下,小赵很难同时兼顾双方的利益,容易造成不公平的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 第三种是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例如,代理人小周和第三人小吴合谋,故意抬高商品价格,然后由小周以被代理人小郑的名义购买,从而从中获利,这显然损害了小郑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了解代理权的滥用情形,有助于我们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