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和起诉哪个效力大?
我有个纠纷,在考虑是用仲裁还是起诉解决。不太清楚这两者哪个效力更大,担心选了效力小的方式最后解决不好 问题,想了解下到底仲裁和起诉哪个效力更大,它们各自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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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起诉是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它们在效力方面不存在绝对的谁大谁小,需要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从生效文书的执行力来看,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生效后都具有强制执行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或者法院判决,另一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从程序稳定性方面来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存在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再审的条件和程序,比如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等情况。而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过,仲裁裁决如果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没有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等,当事人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在适用范围上,仲裁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但婚姻、收 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起诉则适用于各类民事纠纷、刑事犯罪以及行政争议等。不同的纠纷类型可能更适合不同的解决方式,但无论选择哪种,生效后的法律文书都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