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产生的费用是否由公司支出?
我前段时间被公司安排出差,期间产生了不少费用,像住宿费、交通费啥的。我不太确定这些费用是不是应该由公司来承担,毕竟自己垫钱的话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所以想问问,从法律角度看,出差产生的费用到底是不是公司支出呢?
展开


在一般情况下,出差产生的费用通常是由公司来支出的。这主要涉及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出差属于劳动者为了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而进行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里的劳动报酬不仅仅指工资,还包括因工作而产生的合理费用补偿。出差费用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额外产生的合理开支,用人单位有义务进行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出差费用的报销事宜,那么公司就应当按照约定执行。例如,规定了出差期间的住宿费标准、交通费用报销方式等,公司需要按照这些标准为员工报销费用。 即使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没有明确规定,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司也应当对员工因出差产生的合理费用进行承担。合理费用通常包括往返的交通费、住宿费、符合标准的餐饮费等。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费用必须是与出差工作直接相关且合理的。如果员工在出差期间产生了一些与工作无关的消费,那么这部分费用公司是没有义务承担的。员工在报销费用时,也需要提供相应的票据作为凭证,以证明费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