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转让时是否同时转让地役权?

我最近在考虑接手一块土地,听说这块土地之前好像有涉及地役权的情况。我就想弄清楚,如果我完成了土地转让,那原来的地役权是不是也跟着一起归我了?主要就是想了解土地转让和地役权之间在这种情况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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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一般情形下,土地转让时地役权应一同转让。 首先,给您解释一下地役权这个概念。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更有效地使用或经营自己土地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让自己的土地更好用,去利用别人的地做点事,比如为了自己土地通行方便,在别人土地上设个通道。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规定,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当土地的使用权转让了,附着在这块土地上的地役权也会跟着一起转让给新的土地使用者。但是,如果转让土地的合同里明确说了地役权不随着转让,那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 举个例子,如果之前A的土地为了灌溉方便,在相邻B的土地上设定了取水的地役权,后来A把自己的土地转让给了C,要是A和C转让土地的合同没有特殊约定,那么C就自动获得了在B土地上取水的地役权。 另外,《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五条还规定,已经登记的地役权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所以,如果地役权有登记,转让土地导致地役权转让时,要记得及时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相关概念: 地役权: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 需役地:需要利用他人土地来提高自身效益的土地。 供役地:为他人提供便利,被他人利用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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