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于赞助的应税消费品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我公司有一批应税消费品,打算用于赞助活动。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这批应税消费品要不要缴纳消费税。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有没有明确的条文说明需不需要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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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应税消费品和消费税的概念。应税消费品就是国家规定的需要缴纳消费税的特定商品,比如烟、酒、化妆品等。而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目的是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这里的“用于其他方面”,包括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也就是说,当应税消费品用于赞助时,就属于“用于其他方面”的情况。按照规定,在将应税消费品移送用于赞助的时候,就需要缴纳消费税。因为消费税的征收是为了对特定的消费行为和产品进行调节,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赞助,实际上也是一种消费行为的体现,所以需要缴纳消费税。 所以,用于赞助的应税消费品是需要缴纳消费税的。企业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准确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金额,并及时缴纳,避免因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消费税而面临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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