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了三天房可以住两天然后退掉最后一天吗?
我之前订了三天酒店房间,但是现在临时有事,只能住两天,剩下一天住不了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能不能退掉最后一天的房呢?这样做会不会承担什么责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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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来看,订房行为其实就是和酒店达成了一个住宿合同。当你预订三天房间时,意味着你和酒店约定在这三天使用其房间,酒店也为你预留了相应的房间资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合理理由就直接退掉最后一天的房,这属于单方面违约行为。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要是遇到不可抗力因素,比如突发自然灾害、政府强制管控等导致你无法继续入住,依据《民法典》中不可抗力条款,你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这时和酒店协商退还最后一天房费,酒店一般是应该同意的。 还有,如果酒店提供的服务严重不符合约定,比如房间存在严重卫生问题、设施设备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等,你也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相应房费。 如果不属于上述特殊情况,你想退掉最后一天的房,最好和酒店友好协商。有些酒店可能会考虑到客户体验,扣除一定的手续费后退还剩余房费;但也有些酒店可能会按照合同约定,不退还费用。所以,建议你在订房时仔细阅读相关的退改政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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