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全年无收入汇算清缴是否需要调增调减?

我家企业一整年都没有收入,在做汇算清缴的时候,不太清楚需不需要进行调增调减。不知道这种没收入的情况在税法上是怎么规定的,也不确定有没有相关费用支出会影响汇算清缴,想弄明白到底要不要做调增调减操作。
展开 view-more
  • #汇算清缴
  • #企业收入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调增调减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对企业会计利润进行调整,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调增就是把会计上没算入应税收入或者多扣除的项目加回来;调减则是把会计上算入应税收入但税法规定不用交税的,或者会计上少扣除但税法允许扣除的项目减去。 对于全年无收入的企业是否需要调增调减,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企业实际的费用支出情况来判断。 首先来看调增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如果企业在全年中有上述这些不允许扣除的支出,即使全年无收入,在汇算清缴时也需要进行调增处理。比如企业因违反规定被罚款了,这笔罚款在会计上计入了费用,但税法不允许扣除,所以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再看调减的情况。如果企业有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等免税收入,或者有加计扣除项目,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即使全年无收入,也可以进行调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另外,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摊销。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