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违约金的计算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小区物业费是每个月 1 号交,我上个月因为有事耽误了,这个月才想起来没交。物业说要收我违约金,我想知道这个违约金从啥时候开始算呢?是从 1 号没交就开始算,还是有个宽限期之后才开始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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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违约金是指业主没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缴纳物业费,从而需要向物业公司支付的一笔带有惩罚性质的费用。要确定物业费违约金的计算时间,得先看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里是咋约定的。 通常来说,合同会明确规定业主缴纳物业费的具体时间或者时间范围。要是业主在这个规定时间内没有缴纳物业费,那就从逾期的第一天开始计算违约金。比如,合同约定每个月 5 号之前交物业费,那么从 6 号开始就算逾期,违约金也就从这天起开始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这里虽然没直接说违约金,但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就相当于是双方达成的一种约定,受法律保护。 要是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起算时间,那一般是从物业公司正式催告业主缴纳物业费,并且给了业主合理的准备时间之后,业主还是没交,就开始计算违约金。不过,具体的合理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通过书面通知等方式,给业主留出一定的时间去筹集资金缴纳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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