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是否可以跟员工签劳动合同?

我们公司下设了一些分公司,现在准备招聘员工,想知道这些分公司能不能直接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具体想了解分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以及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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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首先,要明确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附属机构或分支机构,它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也就是说它不能像独立的公司那样完全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其责任最终是由总公司来承担的。 其次,分公司能否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分公司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是因为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后,分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从事经营活动和签订合同的能力。例如,一家大型连锁企业在各地设立的分公司,若都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就可以独立地与当地招聘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另一种情况是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此时若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获得总公司的授权委托。这是为了确保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例如,新设立的分公司在还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筹备阶段,如果要招聘员工,就需要总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该分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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