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负责人可以被立案吗
我在一家公司的分公司工作,最近听说分公司负责人好像出了点事,有人在讨论会不会被立案。我不太懂法律这方面,就想问问,分公司负责人在什么情况下可能会被立案呢?是和普通公司负责人一样的标准吗?希望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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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是可以被立案的。首先要知道,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在民事案件方面,如果分公司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有相关民事违法行为,例如超越总公司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等,虽然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但负责人个人若存在过错,可能会被作为诉讼主体参与到相关民事诉讼中,进而可能被立案处理。 在刑事案件领域,分公司负责人若实施了犯罪行为,同样会被立案。比如未经总公司审批授权私刻分公司印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构成伪造印章罪,会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再如分公司负责人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合同诈骗等犯罪活动,符合相应犯罪构成要件时,也会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不过在一些情况下,也存在争议。像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中,如果总公司未被立案,对于分公司及负责人是否单独立案就有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分公司无主体资格,在总公司未立案时不应单独立案,即便追究责任也应先对总公司立案后再处理分公司相关人员。 总之,分公司负责人能否被立案要根据具体的违法犯罪事实以及法律规定来判断。 相关概念: 法人资格:简单说就是一个组织或单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不能像独立法人那样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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