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征收人不签补偿协议,征收方也能拆房子吗?

我家遇到房屋征收,可我觉得补偿协议给的补偿不合理,就没签。但最近听说征收方可能在我不签协议的情况下拆房子,我特别担心。想知道在法律上,征收方真的可以在我不签补偿协议时就拆我家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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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征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不签补偿协议时,征收方并非一定不能拆除房子,但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征收方不能自行拆除不签协议的被征收人的房屋,必须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会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等进行审查。只有当法院裁定准予执行时,征收方才可以在法院的监督下实施拆除行为。如果征收方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没有获得法院准予执行裁定的情况下就拆除房屋,那么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征收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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