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纠纷中一方不愿拆该如何进行征收?

我家这边在搞拆迁,可我对补偿不太满意,不太想拆。但又听说可能会被强制征收,心里很慌。想知道在这种拆迁纠纷里,如果我不愿拆,征收到底会怎么进行呢?具体流程和办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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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迁纠纷中遇到一方不愿拆的情况,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征收如何进行。 首先,如果拆迁主体是政府。政府进行拆迁往往是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这种拆迁具有强制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要是被拆迁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进行搬迁,也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人民政府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其次,要是拆迁主体是开发商,其拆迁没有强制性。如果被拆迁人拒绝拆迁,开发商只能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绝对不可以进行强制拆迁。要是开发商通过法院胜诉了,后续可以由法院执行强制拆迁。 另外,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拆;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也可以组织强拆等。除了这些法定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总之,当面临不愿拆的拆迁纠纷时,要先明确拆迁主体,再依据相应法律规定来确定征收的走向,同时被拆迁人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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