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和医保能否重复报销?
我买了商业保险,同时也有医保。上次生病治疗花了不少钱,我先用医保报销了一部分,剩下的想再用商业保险报。但我不太确定商业保险和医保能不能重复报销,要是不能的话,我这剩下的费用不就报不了了吗?所以想问问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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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和医保能否重复报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保和商业保险的概念。医保是国家提供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它能为参保人员在生病或受伤时提供一定的医疗费用报销。而商业保险则是由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种类繁多,像医疗险、重疾险等,目的是为人们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对于费用补偿型的商业保险,比如商业医疗险,通常是不能和医保重复报销的。这种保险的报销原则是补偿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就是说,医保报销后,剩余的费用可以由商业医疗险来报销,但报销总额不会超过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依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金额。举个例子,你看病花了10000元,医保报销了6000元,剩下的4000元如果符合商业医疗险的报销范围,就可以用商业医疗险报销,但不能因为买了两份保险就报销超过10000元。 然而,对于给付型的商业保险,如重疾险,是可以和医保重复报销的。当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进行给付,与医保是否报销以及报销了多少没有关系。这是因为重疾险的目的是为了弥补患者因患重疾而导致的收入损失和后续康复费用等。比如你买了一份保额为50万的重疾险,不幸患上了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险公司就会直接给你50万,这和你医保报销的钱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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