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和自然人签劳务雇佣协议吗
我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最近有一些临时性的工作想找几个自然人来做。我就想问问,企业能不能和自然人签劳务雇佣协议呢?如果可以签,后续会不会有什么法律风险?主要想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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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和自然人签订劳务雇佣协议。劳务雇佣协议是一种民事合同,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用来明确双方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并没有禁止企业与自然人签订劳务雇佣协议。比如,当企业重新聘用已办理完退休手续并开始享受福利保障的员工,或是雇佣短期工种的时候,就可以签订劳务性质的合同来规范双方行为。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 》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这说明企业和特定自然人签订劳务雇佣协议是被法律认可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与自然人之间的关系实际上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比如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和监督,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等,即便签订的是劳务雇佣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这和劳务关系有很大区别。劳务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劳动者自行支配劳动,劳动风险责任一般自行承担,且用人单位通常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 相关概念: 劳务雇佣协议:是民事合同,是双方就劳务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规范双方权利义务。 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一种法律关系,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管理,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支付报酬、缴纳社保等。 劳务关系:双方地位平等,劳动者自行支配劳动,劳动风险责任一般自行承担,用人单位通常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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