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可以签订劳务合同?
我所在的企业近期有一些临时性的用工需求,还有想聘请一些退休返聘人员。不知道在这些情况下,企业能不能和他们签订劳务合同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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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可以签订劳务合同的。 首先,需要明确劳务合同的概念。劳务合同是一类将劳动力以劳动形式供应给社会的服务型民事合同,它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进行充分协商之后达成的共识,对某一特定的劳动任务及劳动成果做出具体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双方约定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 其次,企业在一些特定情况下通常会签订劳务合同。比如,当雇佣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时,由于他们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所以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他们已经退出了正常的劳动就业范畴,再被企业聘用时,一般签订劳务合同;退休返聘人员同理;还有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他们在本职工作之外为其他企业提供劳务,也会签订劳务合同;企业内退人员等情况也是如此。另外,对于一些临时性的用工需求,企业也可能会选择签订劳务合同。 从法律依据上来看,虽然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强制规定企业必须或者不能签订劳务合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表明对于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条件的,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对于不符合劳动关系条件的上述特定情形,企业就可以通过签订劳务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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