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资金问题,公司可以选择不用交付租金的方式吗?
我公司目前资金紧张,实在难以承担租金。想问问在法律上,公司有没有办法能选择一种不用交付租金的方式呢?比如和房东协商后不付租金是否可行,还是有其他合法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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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租金的支付是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义务。租赁合同是出租方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收益,承租方支付租金的合同。这就好比你去租房子住,房东把房子给你用,你就得按照约定给房东租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公司作为承租方是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 不过,如果公司确实因为资金问题无法按时支付租金,也并非没有解决办法。可以和出租方进行协商,尝试达成新的协议,比如延期支付租金、减少租金或者用其他方式来抵偿租金等。这种协商达成的新约定,在法律上也是有效的。因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但如果未经出租方同意,公司自行不支付租金,那可能就构成违约了。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租金,甚至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所以,公司在遇到资金问题时,最好和出租方友好协商,以合法合规的方式解决租金支付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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