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票丢了是否可以拿复印件做账?

我不小心把专票弄丢了,但是有这张专票的复印件,我想用复印件来做账,不知道在法律上这样是否可行,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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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票做账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实际的财务和税务操作中,专票丢失后是可以用复印件做账的,但不同的情况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这意味着,如果您丢失了专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那么销售方提供的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记账联复印件是可以用来做账的。 如果只是丢失了发票联或抵扣联其中之一,处理方式也有明确规定。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可将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要是丢失的是抵扣联,可使用发票联复印件作为退税凭证或抵扣凭证,发票联原件正常用于记账。 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在保障税收征管秩序的同时,尽可能方便纳税人的实际操作。当遇到专票丢失的情况时,按照上述规定使用复印件做账,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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