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增值后想反悔,法院会驳回起诉吗?

我之前卖了一套房子,现在房子增值了不少,有点后悔。想问问要是我起诉想要回房子,法院是不是会驳回我的起诉呀?我就想了解在这种房屋增值想反悔的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法院一般会怎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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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
  • #合同效力
  • #善意取得
  • #表见代理
  • #法院判决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屋增值后一方欲反悔并起诉的情况下,法院是否驳回起诉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首先,从合同效力角度来说,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比如双方自愿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没有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况,合同就会被认定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只要符合这些规定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涉及到善意取得制度。如果买房人是善意取得房屋,法院也会驳回反悔方的起诉。善意取得是指买受人在不知道真实情况的条件下,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处分权时取得财产的行为。例如,在房屋交易时出卖人提供了相关能证明其有权卖房的材料,买房人基于这些合理相信并支付了合理价款、取得房屋占有,就可能构成善意取得。像案例中,虽然房产证未下发,但基于抓阄公证书等材料使买房人相信卖房人有权处分,买房人支付房款并入住多年,就属于这种情况。 再者,表见代理情况也会影响判决。如果构成表见代理,合同对被代理人有约束力。比如虽然房屋实际登记在一人名下,但另一人基于一些客观情况使买房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进行房屋买卖,那么这种买卖行为有效。 最后,如果反悔方以一些不合理理由起诉,比如仅仅因为房屋增值就想毁约,而又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法院通常会驳回起诉。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包括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等。若不存在这些情况,反悔方起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相关概念: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 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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