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只有一套住房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我名下只有一套住房,但是现在涉及到一些债务纠纷,对方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的房产。我很担心会失去唯一的住所,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法院到底可不可以强制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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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也是有可能强制执行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强制执行’这个概念。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上述这些情况,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依然可以强制执行。例如,被执行人将名下其他房产转让以逃避债务,这种情况下,法院就可以执行其现有的唯一住房。不过,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形,并且该住房确实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在执行时通常会比较谨慎。但这并不意味着绝对不能执行,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居住权益的前提下,法院还是有权力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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