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我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现在因为一些债务纠纷,债权人说要申请强制执行我的这套房子。我很担心会失去唯一的住所,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情况下,到底会不会被强制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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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名下只有一套住房,在特定情形下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强制执行”的概念。简单来说,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上述几种情况,即便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法院依然可以进行强制执行。例如,若被执行人的子女名下有可以供其居住的房屋,那么法院就可能对被执行人的唯一住房进行执行。另外,如果申请执行人愿意为被执行人提供符合条件的居住房屋或者预留一定期限的租金,法院也能够强制执行该套住房。所以,名下仅有一套住房并不必然不能被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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