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经被刑事拘留的人能否被指定监视居住?

我被刑事拘留了,现在家里人担心我,听说有指定监视居住这个措施。我就想了解下,像我这种已经被刑事拘留的情况,是不是可以适用指定监视居住啊?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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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定监视居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指定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安置在指定的居所进行监视,限制其活动范围。对于已经被刑事拘留的人,是有可能被指定监视居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同时,该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监视居住。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也就是说,已经被刑事拘留的人,如果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能被指定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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