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瓶车负全责的情况下可以走医保吗?
我骑电瓶车的时候不小心和别的车撞了,交警认定我负全责。现在我受伤了,看病需要不少钱,我想知道这种骑电瓶车负全责的情况,能不能用医保来报销我的医疗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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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骑电瓶车负全责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走医保,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医保报销的基本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如果骑电瓶车发生事故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受伤,不存在第三人责任的问题,并且也不属于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公共卫生负担以及在境外就医这些情况,那么通常是可以通过医保报销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医疗费用没有其他法定的承担主体,医保可以发挥其保障作用,为参保人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然而,如果虽然骑电瓶车负全责,但事故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涉及到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情形(例如在上下班途中,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那么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来处理,医保不能报销。又或者,如果存在一些潜在的第三人责任,只是目前认定自己负全责,后续如果发现有第三人应当承担部分责任,那么医保可能就不能全额报销。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先确定第三人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责任的比例,对于第三人应当负担的部分,医保不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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