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密协议能够约定违约责任吗?


员工保密协议是可以约定违约责任的。 首先,咱们来说说为啥能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能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要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就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这就说明在涉及保密相关的协议中,是允许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的。 另外,从法律原理上来说,保密协议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只要这个协议是合法的,那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都应该认真履行协议里的内容,不能违反。要是一方没有履行保密协议规定的义务,不管有没有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这都算是违反了保密协议,就得承担违约责任。 在民法理论里,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就是合同的签约一方或双方因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得不合适,而应该承担的不好的法律后果。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好几种,比如实际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要是员工违反了保密协议,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按照协议里说的,实际去履行保密义务。要是保密协议里约定了违约金,那用人单位就能要求员工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要是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实际损失,用人单位还能要求员工赔偿损失。 不过要注意,虽然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但在劳动合同里,违约金可不是能随便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服务期约定)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所以一般单纯的保密协议(不涉及竞业限制约定)中,通常是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如果违反保密义务,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进行维权。 相关概念: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