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上登记全家的名字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我和家人共同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登记了全家名字。现在我因为债务问题,债权人要申请强制执行这套房子。我不太清楚这种登记了全家名字的房子,债权人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啊?我很担心房子会被执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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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登记全家名字的房子能否被申请强制执行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下强制执行的含义。强制执行是法院运用强制力量,按照法定程序,迫使义务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来实现债权。 对于登记了全家名字的房子,在法律层面,它属于家庭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房子的处分需要符合一定的共有人同意规则。 当面临强制执行时,如果该房产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不过,如果债权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法院可以执行该房屋。 如果该房屋并非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在执行时,会先对房屋进行析产,确定被执行人在房屋中所占的份额,然后对该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比如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变现,用被执行人的份额来偿还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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