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办理辞职后原单位还能告我赔钱吗

我刚从原单位办理完辞职,心里有点不踏实。担心在工作期间是不是有什么事没处理好,怕原单位后面找我麻烦让我赔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办理辞职后原单位有没有可能告我让我赔钱呀,主要想了解有哪些情况会导致这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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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办理辞职后,原单位是有可能告你要求赔钱的。 首先,要明白如果在工作期间因为你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单位是有权要求赔偿的。比如,你严重失职,导致单位重要业务失败,给单位带来较大经济损失,并且单位有证据证明是你的行为导致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你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这里说的是解除合同,但从侧面也能反映出如果因劳动者这类过错造成损失,单位是有权利追究的。 其次,如果离职时涉及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比如你到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单位工作,原单位能证明你违反了竞业限制条款,也可能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竞业限制就是单位为了保护自身商业秘密等,限制离职员工在一定期限内到特定单位工作的规定。 另外,要是离职时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给单位后续工作开展造成损失,单位也可能会追究责任。 不过,原单位要告你让你赔钱,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他们的主张。如果遇到原单位不合理的索赔要求,你也不要慌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沟通,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重大损害:对于什么是重大损害,法律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一般由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进行合理界定,同时要符合公平合理等原则,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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