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骨折但未致残可以申请工伤吗

我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导致骨折了,现在恢复得还不错,没有落下残疾。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骨折但没致残的情况,能不能去申请工伤啊?主要是想了解一下申请工伤这方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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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但未致残是可以申请工伤的。 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工伤认定,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受到的伤害是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符不符合工伤的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所以只要符合这些情况,即便骨折未致残,也是能申请工伤认定的。 举个例子,比如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正常操作机器的时候,因为机器故障被砸伤导致骨折,这显然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再比如建筑工人在下班前清理工地现场,这属于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此时摔倒骨折,同样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另外,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间限制的,用人单位一般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概念: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统筹地区:一般指的是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区域,在这个区域内,社会保险政策、基金管理等是统一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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