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可以赠送给女儿吗?
我家有一处宅基地,我有个女儿,我想把这个宅基地赠送给她,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就怕自己做了不合法的事。想问问专业人士,宅基地到底能不能赠送给女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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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宅基地是否可以赠送给女儿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房屋的概念区别。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这意味着宅基地本身不能像普通物品一样随意赠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从法律层面来讲,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的权利,没有自由处分、赠送的权利。 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农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可以进行赠与等处分行为的。依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当女儿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权时,也能在一定期限内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例如《民法典》规定了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女儿在获得房屋所有权后,也就相应地获得了房屋所占用宅基地的使用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儿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宅基地,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这种情况下她可能无法再因接受赠与而获得额外的宅基地使用权。另外,如果女儿的户口已经迁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虽然她可以继承房屋并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在房屋自然倒塌或丧失使用功能后,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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