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后能否直接拆除房屋?

我家房子面临征收,政府已经做出征收补偿决定,现在他们申请了强制执行。我想知道,在申请强执征收补偿决定后,他们是不是就能直接来拆我家房子了?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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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强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申请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后,是不能直接拆除房屋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个过程和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是一个具有严格法律程序的行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意味着,政府不能自行随意拆除房屋,必须向法院提出申请。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这里的审查是全面且严谨的,包括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程序是否正当等多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要对征收补偿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只有当征收补偿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且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等条件时,才会裁定准予执行。 即使法院裁定准予执行,也不是马上就拆除房屋。法院一般会要求执行机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比如要提前通知被征收人,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让被征收人有机会搬离房屋内的物品等。如果执行机关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被征收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申请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后,并不能直接拆除房屋,而是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一系列法定程序。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征收行为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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