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证可以立遗嘱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家里有块宅基地,最近在考虑以后的安排问题。我不太清楚宅基地使用证能不能通过立遗嘱的方式留给下一代。想具体了解一下,从法律层面来看,关于宅基地使用证立遗嘱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希望能有个明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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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证不可以立遗嘱。 首先要明白,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这是村集体的财产,它是由集体召开专门会议,统一讨论审批后再进行分配的。 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宪法》第十条表明,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其余都属于集体所有,这里面就包括宅基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而宅基地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它不能成为遗产,自然也就不能通过遗嘱来继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属于村民的合法财产,村民有权通过遗嘱将房屋以及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一并留给子女等继承人。但继承人在继承房屋后,如果要转让该房屋所对应的宅基地使用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比如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组织内符合条件的成员。 相关概念: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分配给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遗嘱:是自然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预先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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