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我的房子我可以给我的孩子吗?
父母之前把一套房子给了我,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给我的孩子。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权力这么做,这么操作是否合法合规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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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你是否能将父母给你的房子给到你的孩子,关键在于你对这套房子是否拥有完整的产权。 首先,若父母将房子给你时,采用的是赠与方式,并且已经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在了你的名下,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此时房子的所有权已归你,你就如同房子的“主人”,有权对房子进行处置,包括把房子再给你的孩子。你可以通过赠与、买卖或者立遗嘱等方式来实现这一目的。比如赠与,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你和孩子签订赠与合同后,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孩子就能获得房子的产权。 其次,要是父母给你房子时,存在一些附加条件,例如约定你只有居住权,或者规定你不能随意处分该房产等情况,那么你就不能随意将房子给孩子。因为你对房子的处置权受到了这些约定的限制。此外,如果房子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况,你也无法自由地将房子给到孩子。所以,在进行房产处置前,一定要先确认房子的产权状况和相关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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