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拒绝调解工商就没办法了吗


在商家拒绝调解的情况下,工商部门并非就没有办法了。首先我们来了解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一些基本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简单来说就是法律赋予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有的各项权利,当这些权利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工商部门,也就是现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它有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六条还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当商家拒绝调解时,工商部门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商家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商家存在违法行为,如销售不合格产品、虚假宣传等,工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像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同时,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商家,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纠纷,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