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户口迁出老家后,能继承父母的土地吗?

我之前把户口从老家迁出去了,现在父母年纪大了,我就想了解下,之后父母不在了,他们名下的土地我能不能继承啊?我很担心因为我户口不在老家,就不能继承他们的土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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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户口迁出老家后能否继承父母的土地这个问题时,首先需要明确土地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对其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在我国,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个人是不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所以不存在继承土地所有权这一说法。 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承包人(个人或单位)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需要分情况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家庭承包方式的耕地和草地,其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当该户内的成员全部去世,或者像您这种情况,户内部分成员户口迁出后户内没有其他成员时,土地承包经营权会由发包方收回。但如果土地上有未收获的农作物等收益,这部分收益是可以作为个人合法财产由继承人继承的。 对于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林地的生产经营周期和承包期比较长,投资大,收益慢,风险大,为了保护承包人的利益,法律规定林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另外,关于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可以依法继承。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宅基地。不过,如果房屋坍塌或拆除后没有重建,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所以,您户口迁出老家后,对于父母的土地要根据不同的类型,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能否继续使用或继承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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