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跨年的发票是否还可以作废?

我在去年底开了一张发票,当时没注意有些信息有误。现在已经跨年了,才发现这个问题。我想问问,像这种跨年的发票还能不能作废呀?我很担心不能作废的话,后续会有很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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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作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税收管理体系中,发票作废是一项重要的操作,它涉及到企业和个人的税务处理。简单来说,发票作废就是把已经开具的发票宣告无效,让它不再具有原本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对于发票作废有明确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发票作废需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通常在开具当月,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 而对于跨年的发票,通常是不能直接作废的。因为发票的使用和管理是按照会计年度和税收申报周期来进行的。跨年意味着已经跨越了一个完整的会计和税务期间,此时发票的数据很可能已经在税务系统中进行了申报和处理。如果要处理跨年发票错误等问题,一般是通过开具红字发票来冲销原发票的影响。比如,企业发现上一年度开具的发票有误,就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开具红字发票,以此来调整相应的账目和税务申报。这样做既保证了税务数据的准确性,也符合税收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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