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作废该如何做账?
我公司有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去年开具的,现在发现需要作废。但跨年了,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账,担心做错会影响财务数据和税务申报,想知道正确的账务处理方法是什么。
展开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作废的相关概念。一般来说,发票作废是指对已经开具的发票进行无效处理。而跨年作废,意味着涉及到不同会计年度的账务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当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跨年作废时,账务处理通常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这张发票对应的销售业务在当年已经确认收入,那么在跨年作废时,需要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来冲减收入。比如,原来确认收入时,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现在作废,就要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收账款”。这样做的目的是把之前确认的收入和税款冲掉,还原到发票未开具时的状态。 对于成本方面,如果在确认收入时已经结转了成本,那么也要做相应的冲回处理。原来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现在要借记“库存商品”,贷记“主营业务成本”。 同时,还要注意税务申报的调整。在增值税申报上,要在相应所属期的申报表中调整销项税额等数据,避免多缴或少缴税款。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方面,冲减的收入和成本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要按照规定进行正确调整。 总之,增值税专用发票跨年作废的账务处理需要综合考虑收入、成本和税务等多方面因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操作,以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税务合规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