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专票刚开好是否可以作废?

我刚开好了一张专用发票,但是发现开票信息有误,想问问刚开好的专票能不能直接作废呀?不知道在税法上是怎么规定的,很担心不能作废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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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票作废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法规定里,刚开好的专票是有可能作废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这里先解释下专票作废的概念,专票作废就是把已经开具的专用发票宣告无效,让这张发票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再用于抵扣税款等相关税务操作。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同时,该通知第二十条还明确了作废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点: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也就是说,如果专票刚开好,并且符合上述这些条件,就可以进行作废操作。但要是不满足这些条件,就不能简单地作废,而需要按照规定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来处理。所以,你要看看自己刚开好的专票是否符合这些条件,再决定能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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