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必须是在职吗


工伤赔偿并不一定要求必须在职。 首先,工伤赔偿涵盖了多个项目,不同项目的赔偿支付情况和职工在职与否有关系。职工在职时,如果被认定为工伤,是可以依法获得部分赔偿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比如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这部分赔偿不取决于职工是否在职。 其次,如果职工因工伤离职,对于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除了之前提到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会有额外赔偿。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另外,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通常保留劳动关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并且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总之,工伤赔偿和在职状态有多种情况,不是简单的必须在职或离职才能赔。职工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的用于保障职工再就业的费用。 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并被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退出工作岗位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种长期性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