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中律师费是否可以由败诉方承担?
我跟公司有劳动争议,打算请律师帮我维权,但律师费不便宜。我想 知道在劳动争议里,如果最后我胜诉了,能不能让败诉的公司承担我的律师费呢?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希望得到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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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中,律师费是否可以由败诉方承担,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遵循“谁请律师谁付费”的原则,也就是说通常是由委托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律师费。这是因为律师费属于当事人为了自身维权而自愿支出的费用,并不是必然会产生的诉讼成本。
然而,在劳动争议领域存在一些特殊规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在深圳经济特区内,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中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的对抗中可能处于弱势地位,一定程度上减轻劳动者维权的经济负担。
除深圳特区外,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或者相关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在发生劳动争议时,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那么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如果你遇到劳动争议,关于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首先看是否有合同约定,其次看是否符合当地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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