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碰到国定假日能顺延吗?
我正在休产假,结果产假期间碰到了好几个国定假日,我想知道这些国定假日能不能算在产假里,产假需不需要因为碰到国定假日而顺延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想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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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产假碰到国定假日是否能顺延,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产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概念。产假是给予生育女职工的一段休息和恢复身体的时间,目的是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和健康。国家法定节假日则是国家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比如春节、国庆节等。 从法律层面来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但该规定并未明确提及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是否顺延的问题。 然而,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有些地区规定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不顺延。例如上海市,根据其相关规定,产假原则上是连续计算的,包含了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会因为法定节假日而顺延。也就是说,在上海休产假时,即使产假期间碰到了国定假日,产假天数不会额外增加。 而有些地区则规定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可以顺延。具体的规定需要查看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规。 所以,要确定产假碰到国定假日能否顺延,建议你查询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也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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