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税抵扣中房贷可以转给配偶吗?

我和我配偶有一套房在还房贷,之前一直是我在做个税抵扣房贷这一项。现在我想把这个抵扣转给我配偶,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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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贷个税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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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税抵扣中,房贷是可以转给配偶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要按照规定的方式来操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基本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这里所说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然后关于抵扣方式和能否转给配偶的问题。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这就意味着,房贷利息的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夫妻之间进行转移,但是一旦选定了扣除方,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就不能再更改了。也就是说,如果您之前是自己进行房贷利息的个税抵扣,现在想转给配偶,是可以的,但要注意,从变更的这个纳税年度开始,就只能由配偶来扣除,并且一整年都不能再改回由您扣除。 最后是操作流程方面。如果要将房贷利息抵扣转给配偶,需要在个人所得税APP上进行相关信息的修改。您需要登录APP,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模块中,找到住房贷款利息这一项,然后修改扣除比例和扣除人信息等内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就可以完成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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